读者来信

主题: 书籍遗失问题
姓名: 谢先生
来信时间: 2026-01-12 19:59:50
来信内容: 请问借阅的书籍遗失了怎样处理
回复时间: 2026-01-13 09:34:50
回复人: Administrator
回复结果: 遗失本馆文献(含随书、随刊光盘、音像资料等),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,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(或经同意后用新版文献)抵赔,并缴纳每册(件)5元加工费。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相同文献时,按以下标准赔偿: 1.1950-1977年出版的,按原价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。 2.1978-1984年出版的,按原价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。 3.1985-1990年出版的,按原价格的10倍赔偿。 4.1991-1995年出版的,按原价格的8倍赔偿。 5.1996-2000年出版的,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。 6.2001-2010年出版的,按原价格的3倍赔偿。 7.2011年以后出版的,按原价格的2倍赔偿。